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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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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各學程修習資格及課程等相關規定由各學程設置單位另定之。

作業期程

提出修畢審核申請已修畢微學程者,於填寫完修畢申請表後,請先送至微學程設置單位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後,請於每學期第13週至第18週繳交學程修畢申請表至教務處教資中心(跨域學習小組)經審核通過,由本校核發微學程證書。

📍  應屆畢業生之申請表繳交期限不受上述限制;但非應屆畢業生若無法在期限內繳交學程修畢申請表,請於下個學期的第13週至第18週提出修畢申請。

申請流程

流程圖

注意事項

(一) 修習各類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

(二) 修習各類學程其科目成績需併入學期修習總學分及學期成績計算。

(三) 修畢各類學程科目之學分,屬原系專業課程,計入專業學分;非屬原系課程,得計入跨系所選修學分,惟課程名稱及內容相同之科目,不得重複修習。

相關辦法暨表單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程實施辦法

各微學程施行細則暨課程規劃書請參閱下表連結檔案

*微學程修業證書申請表之主管核章欄位,請送交微學程設置單位主管核章

序號

微學程名稱

施行細則

課程規劃表

修畢申請表

AV1

大腦科學工程微學程 (112學年度始廢止)

施行細則

課程規劃

AV1

AV2

面板微學程

施行細則

課程規劃表

AV1

AV3

創業家精神微學程

施行細則

課程規劃表

AV1

AV4

生醫輔助科技跨域微學程

施行細則

課程規劃表

AV1

AV5

能源材料微學程

施行細則

課程規劃表

AV1
AV6  離岸風電跨域微學程 施行細則 施行細則 AV1
AV7  木藝製造與管理微學程 施行細則 施行細則 AV1
AV8  人工智慧與虛擬實境微學程
(112學年度始廢止)
施行細則 施行細則 AV1
AV9  人工智慧與深度學習微學程 施行細則 施行細則 AV1
AVA  智慧節能電源科技微學程 施行細則 施行細則 AV1
AVB  智慧鐵道微學程 施行細則 施行細則 AV1
AVC  智慧感測科技微學程 施行細則 施行細則

109-1起改為事先申請,請填此表

修畢者請以下Word表格,以申請修畢證書

AV1

AVD  太空科技微學程 施行細則 施行細則 AV1
AVE  工程數位科技與人工智慧微學程 施行細則 施行細則 AV1
*本微學程除電資學院所屬學生外,皆可修讀。
AVF  沉浸式影像創作與展演微學程 施行細則 施行細則 AV1
AVG  先進材料化學微學程 施行細則 施行細則 AV1
AVH  全球商務英語溝通微學程 施行細則 施行細則 AV1
AVI  綠能與節能微學程
AVJ  人本自然語言處理與互動設計微學程
AVK  數據分析微學程
AVL  房屋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微學程
AVM  綠建築微學程
AVN  智慧製造管理微學程
AVO  設計學院社會實踐微學程(112學年度始廢止)
AVP  國際領導力微學程
AVQ  文化經濟與體驗行銷微學程
NEWAVR  半導體設備微學程
NEWAVS  資訊安全微學程
NEWAVT  半導體製程微學程
NEWAVU  元宇宙微學程

 

 
 
 
 
 

FAQ

Q:是否一人可修習多門微學程?

在不違背選課辦法的規定之下(例:大學部學生與研究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上限),同學可自行規劃安排各項微學程之修習,一人可修習多門。

Q:研究生修習微學程,請問如果是大學部的課程,是否可列入畢業門檻?

依據本校選課辦法規範,研究所學生得修大學部所開課程,但其成績不計入當學期及畢業總平均,亦不得列入畢業學分數。

Q:微學程的科目表原為本系專業選修課程,請問修讀微學程是否可重複認列?

可以,微學程之科目,屬原系專業課程,則計入專業學分。

Q:修讀微學程是否要依序修讀基礎、核心、總整?

沒有規定必須依序修習,若同學本身就讀系所已有具備相關知能,則可自行規劃彈性安排課程的修習。原先微學程課程模組設計目的,是希望同學能夠循序漸進學習,從基礎學科的涵養,再到融入專業核心知識,最後進行整合與應用深化所學並穩固完整學習歷程。

 

業務承辦窗口

教務處教資中心 林先生 分機 1163;E-mail:yuchen@mail.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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