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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抵免

申請資格 作業期程 / 課程審核單位 / 相關辦法暨表單 / FAQ 業務承辦窗口  

申請資格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符合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2條資格規定之新生應於第1學年第1學期或第2學期開學後2週內(研究生、外籍生不受此限),依課程性質分別向課程審核單位進行初審。學分抵免之申請以二次為原則。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轉學生或其他具有申請抵免學分資格者應於抵免申請期間內下載抵免學分申請書,填妥相關資料,依科目性質分別由課程審核單位進行初審。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證照競賽抵免依據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8條規定,各項重要證照及參加全國性、國際性技藝技能競賽得獎抵免課程學分之認定及採計標準,向各系所、中心依「重要證照及技藝技能競賽抵免課程學分對照表」申請抵免。「重要證照及技藝技能競賽抵免課程學分對照表」,請參見各系所、中心公告。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重補修課程抵免依據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15條規定,必修科目停開、更改名稱或更改學分數時,學分抵免初審單位得選定性質相近之科目,供轉系組、新舊課程交替或重(補)修之學生修習,惟學生之畢業總學分數,仍應依本校學則之規定,不得減少。

作業期程

每學期開學後2週內提出申請 (研究生、外籍生不受此限)

課程審核單位

課程
權責單位
位置
國文 通識中心 共同科館五樓
微積分課程 通識中心 共同科館五樓
博雅課程 通識中心 共同科館五樓
大學入門 通識中心 共同科館五樓
物理
光電系
億光大樓
化學
化工系
化學工程館
英文
應用英文系
共同科館四樓
體育
體育室
第四教學大樓201室
勞作教育
學務處
行政大樓一樓
服務學習
學務處
行政大樓一樓
全民國防教育
教官室
行政大樓一樓

相關辦法暨表單

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D1

新生學分抵免申請表D4

轉學生學分抵免申請表D4

學生申請抵免英文課程申請表D2

 學生抵免學分申請表-「已修」或「欲重補修」科目D3

FAQ

Q:如何申請辦理抵免學分?

  • 符合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2條資格規定之新生應於第1學年第1學期或第2學期開學後2週內(研究生、外籍生不在此限),逕向學分抵免初審單位提出學分抵免之申請。學分抵免之申請以二次為原則。
  • 轉學生或其他具有申請抵免學分資格者應於本校所訂抵免申請期間內下載抵免學分申請書,填妥相關資料,逕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

Q:抵免學分要向何單位申請?

同學填妥抵免學分申請書後,請先向初審單位提出學分抵免之申請,學分抵免之初審,共同科目依性質分別由通識教育中心、英文系、體育室、軍訓室、學務處負責,專業科目由學生所屬之各系所負責。

Q:科目名稱相同,但學分數不同,可以抵免嗎?

請參考本校抵免學分辦法第6條及第7條規定。

業務承辦窗口

教務處註冊組

機電學院  李小姐 分機 1115;E-mail:cherry@ntut.edu.tw
電資學院  鄧小姐 分機 1114;E-mail:acteng@ntut.edu.tw 
工程學院(不含化工系所)  林小姐  分機 1118;E-mail:suehsin@ntut.edu.tw 
管理學院  劉先生 分機 1119;E-mail:right60670@ntut.edu.tw
設計學院及產碩專班  陳小姐  分機 1116;E-mail:
yujia1234@ntut.edu.tw
人社學院及化工相關系所  陳先生 分機 1117;E-mail:
orey@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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