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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修專區

申請對象 / 注意事項 申請流程 / 相關辦法暨表單 / FAQ 業務承辦窗口

111學年度暑修公告 (請直接點選下方標題打開連結)

◆ 111學年度暑期班行事曆及相關事項說明 (112.03.31)

◆ 111學年度暑修選課、繳費作業說明(請務必詳閱) (112.05.17)
*校內暑修選課路徑:【校園入口網站】→【教務系統】→【製作暑修選課繳費單系統】,請使用電腦、或手機切換電腦版瀏覽,以免查無系統。

111學年度暑修課程查詢 

    1. 上課教室於開課前一週更新於課程系統

    2. 微積分將視選課人數分班,開課前公告於暑修專區

◆ 外校生暑修選課、繳費作業說明 (112.05.19)

◆第一階段暑修停開課程:324539作業研究(一)、324512向量分析  (112.06.16)

 324022 電路學(二)報名開放至7/3,本校生請提供成績不及格截圖(需有學號)Mail至hengyu@ntut.edu.tw,

           外校生請依照外校生暑修選課、繳費作業說明辦理。(112.06.16)

 第一階段校際選課學生學號公告 (112.06.19)

 微積分(上)分班名單(112.06.19)

 ◆ 第二階段校際選課學生學號公告 (112.07.18)

 ◆ 微積分(下)分班名單(112.07.18)

 

NEW微積分及演練(上)(課號324016,蔡明誠老師)  7/24、7/25教室改至【三教207】

new微積分及演練(下)(課號324017,羅仁傑老師)  原定【三教402】教室改至【三教303】

 

 

112.04.13-112.04.30 請至「暑修需求登錄」系統填報 (校園入口網→教務系統→暑修需求登錄)

   (僅調查開課需求,正式開課、選課時間請參閱行事曆)

 

 


 

 

申請對象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本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得利用暑期開班授課:

  • 必修科目不及格須重修者。
  • 因轉學、轉系須補修轉入年級前科目者。
  • 應屆畢(結)業生須補修後,始可畢業者。
  • 其他適於暑期開授之課程。
  • 辦理撤選之科目不得暑修(外籍生與僑生除外)。

如本校暑修未開設之課程,同學應先填具本校「暑修校際選課申請書」,並經所屬系、所、學位學程主管及教務處核可後,依規定之時間、程序,辦理他校選課手續及完成繳費,始可至他校修課。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他校學生:暑修校際選課的對方學校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同學應先填具本校「暑修校際選課申請書」,經他校所屬系、所、學位學程主管及教務處核可後,依規定之時間、程序,辦理本校選課手續並依規定繳交費用,始可至本校修課。

注意事項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學生修習暑期課程由教務處課務組於五月上旬以前調查學生需求(需求人數十五人(含)以上始公布開班)及各系教師開課意願,並於期末考試以前公布課程表,如無法聘得教師授課或學生人數不足時則不開班。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暑期開班授課每班最低開課人數以達十五人為原則,若不足十五人則不開班。惟應屆畢業生需求人數已達五人以上,且學生願補足十五人之學分費者,不在此限。倘有特殊情況,須專案簽報再決定開課與否。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每一學分教學時數以十八小時為原則,實驗、實習課程須上課達三十六小時或五十四小時。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學生修讀學分總數不得超過十二學分。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學生暑期選課,應依照當學期核收之標準繳納學分費(如學分數與小時數不同者,則按小時數收費)。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學生於暑期修課期間如因重病或重大事故不能完成修課者,可在暑修期末考試前經任課教師及系主任同意申請退選,所繳學分費概不退還。

申請流程

暑修選課

 

相關辦法暨表單 (請直接點選下方標題打開連結)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暑期開班授課實施要點

暑修校際選課申請表-本校學生選修外校課程專用

暑修校際選課申請表-他校學生選修本校課程專用

系統產生暑修繳費申請單樣版-本校學生(僅供參考)

FAQ

Q:參加暑修,有什麼資格必須符合的嗎?

本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得利用暑期開班授課:

  • 大一~大三:必修科目不及格須重修。(撤選不得暑修)
  • 轉學、轉系生:須補修轉入年級前科目。
  • 應屆畢業生:須補修後,始可畢業。
  • 外籍生、僑生:必修科目不及格須重修。(撤選也可以暑修)

Q:暑修學分的選課上限和一般學期規定一樣嗎?

不一樣。暑修選課學分一律不得超過12學分。暑修校際選課學分應與本校暑修期間所修學分合併累計。

Q:我可以去其他學校(跨校選課)暑修嗎?如何辦理?

 

Q:我可以退選暑修課程並拿回學分費嗎?

學生於暑期修課期間如因重病或重大事故不能完成修課者,可在暑修期末考試前經任課教師及系主任同意申請退選,所繳學分費概不退還。(依據本校暑期開班授課實施要點第8條)

Q:如何申請暑修加開新課程?

一、填妥「暑修加開新課程申請表」後,由各單位請託教師(需當學期有完成聘任)任課,於截止日前依教師所屬系別送交各系辦辦理。(英文課送英文系、國文課送通識中心)

二、公告開課後,請全班同學於期限內完成選課繳費。

三、最低開課人數如下:

(一)暑期開班授課每班最低開課人數以達15人為原則,若不足15人則不開班。

(二)應屆畢業生需求人數已達5人以上,且學生願補足15人之學分費者,亦可開班。倘有特殊情況,須專案簽報,視全校整體選課繳費狀況再決定開課與否。

四、繳費人數屆時未達開課標準,則再辦理退費。

Q:我是應屆畢業生,但學校公告的暑修都沒有我該修的課程,該怎麼辦?

有兩種解決方案。

一、校際選課。

二、加開新課程申請。

Q:暑修期間若有颱風來襲,如何確認要不要上課?

請注意各傳播媒體播報之颱風相關訊息,若台北市政府發布台北地區停止上課,本校各暑修課程即依其規定停課。

Q:我要怎麼查詢暑修課表、下載相關表單?

本處設置暑修專區提供選課公告、表件下載、暑修作業行事曆等相關訊息,請參考當年度相關公告。

Q:如何查詢暑修成績?

暑修課程結束之後,授課老師們知道課程成績關係著同學是否能夠畢業,因此在成績完成結算之後,都將迅速繳交暑修成績,同學可在成績查詢系統查詢自己的成績;若有至校外修課的同學,教務處須待外校將成績送至本校,登錄完成後,同學即可在本校成績系統查詢成績。

 

業務承辦窗口

教務處課務組李小姐 分機 1134;E-mail:hengyu@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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