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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修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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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本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得利用暑期開班授課:

  • 必修科目不及格須重修者。
  • 因轉學、轉系須補修轉入年級前科目者。
  • 應屆畢(結)業生須補修後,始可畢業者。
  • 其他適於暑期開授之課程。
  • 辦理撤選之科目不得暑修(外籍生與僑生除外)。

如本校暑修未開設之課程,同學應先填具本校「暑修校際選課申請書」,並經所屬系、所、學位學程主管及教務處核可後,依規定之時間、程序,辦理他校選課手續及完成繳費,始可至他校修課。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他校學生:暑修校際選課的對方學校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同學應先填具本校「暑修校際選課申請書」,經他校所屬系、所、學位學程主管及教務處核可後,依規定之時間、程序,辦理本校選課手續並依規定繳交費用,始可至本校修課。

注意事項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學生修習暑期課程由教務處課務組於五月上旬以前調查學生需求(需求人數十五人(含)以上始公布開班)及各系教師開課意願,並於期末考試以前公布課程表,如無法聘得教師授課或學生人數不足時則不開班。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暑期開班授課每班最低開課人數以達十五人為原則,若不足十五人則不開班。惟應屆畢業生需求人數已達五人以上,且學生願補足十五人之學分費者,不在此限。倘有特殊情況,須專案簽報再決定開課與否。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每一學分教學時數以十八小時為原則,實驗、實習課程須上課達三十六小時或五十四小時。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學生修讀學分總數不得超過十二學分。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學生暑期選課,應依照當學期核收之標準繳納學分費(如學分數與小時數不同者,則按小時數收費)。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學生於暑期修課期間如因重病或重大事故不能完成修課者,可在暑修期末考試前經任課教師及系主任同意申請退選,所繳學分費概不退還。

申請流程

暑修選課

 


 

業務承辦窗口

教務處課務組李小姐 分機 1134;E-mail:hengyu@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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