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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系/雙主修

申請資格 / 作業期程 / 申請流程 / 相關辦法暨表單 / FAQ 業務承辦窗口  

申請資格

臺北科大學生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輔系:二年級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大四)第一學期止學士班學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雙主修:二年級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大四)第一學期止學士班學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轉學生需就讀原校系一學年後始得修讀。

臺北聯合大學系統

臺北聯合大學系統提供四校學生跨校修讀輔系雙主修, 各校開設之學系及課程等資料,請至臺北聯合大學系統網站點選「 輔系雙主修」查詢他校規定-

網址: http://www.ustp.ntpu.edu.tw/info/9

作業期程:依據[行事曆]規定之申請期限

113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時間:114年1月13日(星期一)至1月23(星期四)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校內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採「事前申請制」、「事後認可制」雙軌並行

「V icon」的圖片搜尋結果臺北聯合大學系統至本校修讀之外校生一律採「事前申請制」臺北聯合大學系統113學年度第1學期雙主修輔系招生公告(外校生至北科大修讀)

事前申請制:學生符合上開修讀資格者,依本校招生公告期限及方式提出申請,經加修系審查後,由教務處將審查結果通知學生。

事後認可制:學生得自行修習輔系、雙主修所需科目學分且成績及格,並於應屆畢業最後一學期開學二週內,至教務處申請取得輔系、雙主修資格審核。

申請流程

輔系/雙主修作業流程

相關辦法暨表單

各系設置輔系及雙主修之條件及審查(即各系課程科目與學分規定)

各系輔系/雙主修之修習最低學分數

 

類別

輔系

雙主修

法規依據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申請方式

修讀輔系申請表

修讀雙主修申請表

課程兼充、免修

修讀輔系修習科目免修申請表(調整中)

修讀雙主修系修習科目兼充/免修申請表(調整中)

抵免

修讀輔系/雙主修系修習科目抵免申請表(調整中)

放棄修讀、

延長修業年限

輔系異動申請表

修讀雙主修系異動申請表

資格審核

輔系審查表(已修畢輔系學分者)

修讀雙主修系課程審核表(已修完學分者)

 

外校學生修讀本校輔系/雙主修申請表(限臺北聯合大學系其他三校學生申請)

 

FAQ

Q:輔系、雙主修的申請時間?申請資格?

  • 大學部四年制各系學生修畢一年級課程後,自二年級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止(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於每學期行事曆規定之申請期限內向教務處提出申請修讀輔系、雙主修,以一系組為限。
  • 延修生不能申請修讀輔系、雙主修。
  • 轉學生需在本校修畢一學年課程後,方得登記修讀雙主修。 
  • 同學依本校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修讀後,於每學期加選課程期限內,經相關學系主任之同意選定課程。

Q:已修畢輔系、雙主修的科目,如何辦理資格審核?

修畢輔系、雙主修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應於應屆畢業最後一學期開學二週內,填妥修習輔系/雙主修課程審查表及檢附歷年成績單,辦理輔系、雙主修資格審核。

Q已符合本系畢業資格,若四年未能修畢,能否再延長修業年限?

  • 輔系已修達最低修習學分數1/2以上,雙主修已修達最低修習學分數1/3以上,欲留校繼續修讀輔系/雙主修學分,請填妥輔系/雙主修異動申請表,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 修讀雙主修之學生,經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屆滿(即修業滿6年),已修畢主修系之應修科目與學分,而未修畢加修系應修科目與學分時,如願放棄修讀雙主修者,得以主系資格畢業….。若不願放棄修讀雙主修者,得再延長修業年限至多一年,仍未修畢加修系規定應修科目與學分者,則以主系學位畢業。

Q:修讀雙主修者是否每學期可以多修學分?

  • 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規定,雙主修學生前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系組班學生數前百分之四十以內者,經授課教師及系(班)主任核可後得加修,並得修習本系組或他系組 較高年級之必、選修課程,且當學期至多以三十一學分為上限。

業務承辦窗口

本校  教務處註冊組 鄧小姐 分機 1114;E-mail:acteng@ntut.edu.tw 

台北聯大系統學校

台北醫學大學  教務處註冊組 黃小姐 (02)2736-1661 分機 2116

台北大學        教務處註冊組 黃小姐 (02)8674-1111 分機 66103

台灣海洋大學  教務處註冊組 李小姐 (02)2462-2192 分機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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