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不符下列資格者,不得申請撤選:
大學部一~三年級:不得低於16學分(依外國學生入學辦法入學就讀之外國學生不得低於12學分)
大學部四年級:不得低於9學分
技優保送、技優甄審、保送甄試入學生:不得低於6學分
已獲准申請低修者不得申請期中撤選
作業期程
113學年度第1學期期中撤選作業時間自113年10月7日至11月29日17:00止
申請流程
業務承辦窗口
教務處註冊組
機電學院 李小姐 分機 1115;E-mail:cherry@ntut.edu.tw
電資學院 鄧小姐 分機 1114;E-mail:acteng@ntut.edu.tw
工程學院(不含化工系所) 林小姐 分機 1118;E-mail:suehsin@ntut.edu.tw
管理學院 劉先生 分機 1119;E-mail:right60670@ntut.edu.tw
設計學院+產碩專班 陳小姐 分機 1116;E-mail:yujia1234@ntut.edu.tw
人社學院及化工相關系所 陳先生 分機 1117;E-mail:orey@nt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