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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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程修習資格及課程等相關規定由各學程設置單位另定之。
登記修讀:請點這👈
📢112學年度開始學程實施辦法第五條修改:
本校學程採認證制,學生得依每學期教務處公告期限辦理登記修讀學程,登記後修畢相關課程,始可申請核發學程證明書。
提出修畢審核申請:已修畢學程者,於填寫完修畢申請表後,請先送至學程設置單位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後,請於每學期第13週至第18週繳交學程修畢申請表至教務處教資中心,經審核通過後由本校核發學程證書。
📍 應屆畢業生之申請表繳交期限不受上述限制;但非應屆畢業生若無法在期限內繳交學程修畢申請表,請於下個學期的第13週至第18週提出修畢申請。
(一) 修習各類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
(二) 修習各類學程其科目成績需併入學期修習總學分及學期成績計算。
(三) 修畢各類學程科目之學分,屬原系專業課程,計入專業學分;非屬原系課程,得計入「跨系所選修學分」或「自由及跨域選修學分」,惟課程名稱或內容相同之科目,不得重複修習。
各學程施行細則暨課程規劃書請參閱下表連結檔案,
序號 | 學程名稱 | 課程規劃表 | 修畢申請表 |
學程設置負責人 |
1 | 人工智慧科技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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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智慧感測與應用學程 113學年度始廢止 |
為事先申請,
填以下Word 表格,以申請 修畢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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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業4.0_電資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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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業4.0學程 110學年度始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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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節能科技學程 113學年度始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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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LED照明學程 111學年度始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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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光電科技學程 111學年度始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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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科技法律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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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創新產業管理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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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核能科技學程 110學年度始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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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永續環境設計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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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產業監測設備與自動化光學檢測學程 110學年度始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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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無線射頻辨識(RFID)基礎應用技術學程 110學年度始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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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通訊電路天線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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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生醫材料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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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發展太陽光電科技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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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創新與創業學程 112學年度始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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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生態工法與土木環境學程 113學年度始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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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軟體工程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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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奈米科技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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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半導體科技學程 (112.09.06更新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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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自動化科技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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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教育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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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光電智慧製造學程(113-1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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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跨系所學程是什麼? |
各學程的課程是包含許多不同系所及領域的課程,而各學程有各自訂定不同的學分數標準及課表,欲選修其學程的學生,必須依照各學程之規定,只要於畢業前選修完其學程所訂定之學分數,即可領到學程證書。 |
Q:一個人只能選一個學程嗎? |
於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教務會議已通過,學生選修跨系所學程不限學程數,唯期望學生能以不影響正規課程下,選修多個學程,以免失去選修跨系所學程的意義。 |
Q:修學程的好處為何? |
在全球經濟衰退的情勢下,各國失業率不斷的攀升,引發一波波的倒閉及裁員浪潮,新鮮人面臨一畢業即失業的窘境,要讓自己能在眾多求職者中脫穎而出,實務的課程及證照更是致勝的關鍵。選修跨系所學程不但可學習到各個不同領域的專業知識,更可於選修完畢後獲得一張證書,在課程當中更安排許多實務的課程及演講,讓學生於畢業後能與業界接軌,並於求職中能為自己的履歷加分,成功錄取的機會大增。 |
Q:學分費如何計算? |
學分費即依照學生本身學籍所支付的學分費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