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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本校學生:以本校未開設之課程為原則,同學應先填具本校「校際選課申請表-本校生至外校選課用」或「臺北聯合大學系統校際選課申請表」,並經所屬系、所、學位學程主管及教務處核可後,依規定之時間、程序,辦理他校選課手續及完成繳費,始可至他校修課。
他校學生:校際選課的對方學校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同學應先填具本校「校際選課申請表-外校生至本校選課用」或「臺北聯合大學系統校際選課申請表」,經他校所屬系、所、學位學程主管及教務處核可後,依規定之時間、程序,辦理本校選課手續並依規定繳交費用,始可至本校修課。
本校學生校際選課以本校當學期未開設之科目為原則,修習他校課程總學分數,以不超過最低應修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一為原則。
外校學生依規定至本校辦理選課後,除因開課人數不足停開外,不得辦理退選、退費。
本校與臺北醫學大學、臺北大學、臺灣海洋大學係臺北聯合大學系統,四校開放日間部學生互選日間部課程免收學分費,大學部延修生則依原就讀學校之規定繳費,若未開設於四校課程系統之專業系所課程,須填寫「臺北聯合大學系統校際選課申請表」。
申請流程
相關辦法暨表單
FAQ
Q:校際選課是否都要額外付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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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校際選課何時可以申請?如何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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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承辦窗口
外校生修本校校際選課:
教務處課務組曾小姐 分機1128;E-mail:winnie15@ntut.edu.tw
學期內本校學生校際選課:
教務處註冊組
機電學院 李小姐 分機 1115;E-mail:cherry@ntut.edu.tw
電資學院 鄧小姐 分機 1114;E-mail:acteng@ntut.edu.tw
工程學院(不含化工系所) 林小姐 分機 1118;E-mail:suehsin@ntut.edu.tw
管理學院 劉先生 分機 1119;E-mail:right60670@ntut.edu.tw
設計學院+產碩專班 陳小姐 分機 1116;E-mail:yujia1234@ntut.edu.tw
人社學院及化工相關系所 陳先生 分機 1117;E-mail:orey@nt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