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流上課及教室相關說明
一、建議採分流之課程類型
1. 講授類課程以全遠距教學為原則,如因課程安排無法全遠距,請向學生適當說明。
2. 「實習、實驗類課程」註:含勞作教育、服務學習、體育等課程及專案簽准之實作類課程,如無法提供完善的遠距替代方案時,建議採分流上課,由教師進行分組分流,依照修課人數、教室環境(考量社交距離、室內通風因素)、實驗設備等規劃適當之固定分組人數(須符合防疫規範),請學生依照分組安排之實體上課週數到校,非實體上課週次,學生應採遠距上課。
註 :課程系統\上課時間表之「備註欄」,有標示「*」 。
3. 本校開放人數較少之課程:在符合防疫規範下(詳教育部訂定之「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https://oaa.ntut.edu.tw/p/406-1008-111698,r1985.php?Lang=zh-tw )實體上課。惟請教師事先告知學生,並確實考量教室通風、全員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固定座位、上課點名、禁止飲食等措施,本處提供普通教室及計中電腦教室之防疫容量參考表,請參閱 https://ppt.cc/fd59Xx。
二、建議分流方式 (教師可依課程情形自行調整分流細節)
1. 必修課:建議可依學號(如單雙號)分流:如學期第2週由學號雙號實體上課,單號遠距上課,另單數週則改由單號實體上課。
2. 選修課:由教師進行分組分流,請依修課人數、教室環境、實驗設備等規劃適當之分組人數(須符合防疫規範),請學生依照分組安排之實體上課週數到校,非實體上課週次,學生應採遠距上課。
三、普通教室防疫容量
普通教室防疫容量如 https://ppt.cc/fd59Xx,係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8/21)日表示,集會活動人數上限為室內80人、室外300人,與室內需維持安全社交距離(2.25平方米/人)等相關防疫規範。
四、普通教室徵用及安排
1. 9/22~9/28:全校遠距教學週,為集中控管,普通教室將全數徵收。
2. 9/29~10/10或二級警戒期間:
(1)原排定普通教室並採「遠距教學」之課程:教室將全數徵收。
(2)原排定普通教室並採「分流上課」之課程:日間部課程已另行安排上課教室,請參考教室一覽表,請授課教師至表列教室上課。【授課方式仍以上課教師到校授課,部分學生實體上課,其他學生採遠距上課(以不到校為原則)。】
3. 疫情回歸一級後,所有課程將恢復於原排定教室上課(110-1上課時間表所排教室)。
五、普通教室借用
1. 9/29~10/10或二級警戒期間:將開放第三教學大樓供「教師錄製全都錄」使用,另開放第二教學大樓教室「供學生遠距教學」使用。若老師欲借用教室錄製全都錄或舉辦實體考試,請向權責單位提出申請。
2. 借用方式:教師如需使用教室錄製全都錄,請授課教師填寫申請表,用途敍明「錄製全都錄」,可E-mail至權責單位承辦人信箱(表件公告於教務處網頁/法規暨表單/表單一覽表/M16普通教室申請表)於使用教室2日前可向教務處或進修部申請借用教室;若需借用當日或隔日教室,請來電洽承辦人分機詢問是否有教室可借用,並後補申請單。教室借用權責單位如下:
星期 |
時間 |
權責單位 |
備註 |
一~五 |
08:00~18:00 |
教務處課務組 簡小姐,分機1137, yhchien@ntut.edu.tw |
校外單位借用請至 總務處事務組辦埋 |
一~五 |
18:00~22:00 |
進修部教務組 江小姐,分機1723, ginny@ntut.edu.tw |
|
六 |
08:00~2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