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 / 作業期程 / 第二專長科目表 / 申請流程 / 注意事項 / 相關辦法暨表單 / 業務承辦窗口
申請對象
大學部四年制
作業期程
每學期預選階段與開學加退選週
第二專長科目表
每學期預選階段與開學加退選週現有55種第二專長科目,依各系核心能力要求,精選相關課程內容。(點選進入查看)
申請流程
注意事項
(一)學生修讀第二專長科目與主系之專業科目名稱或性質相同者,不得重複修習。
(二)已於主系或他系修讀名稱或性質相同科目,經第二專長開設系審查後,可申請抵免為第二專長學分,並於第二專長科目開課當學期加退選期限前申請抵免為原則。
(三)學生修畢第二專長所須科目與學分,應於畢業當學期學校行事曆第 13 至 16 週期間,附上:(1)第二專長修畢申請表 及(2)歷年成績單,向教務單位申請取得第二專長資格審核
相關辦法暨表單
102~105學年度入學學生之畢業學分數─跨系所選修學分上限彙整表
已修科目抵免申請審核表 (需加註"第二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