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說明
退學生首次申請者,第一份免工本費。第二份起每份50元(含歷年成績單)。
自請退學或勒令退學者,如在校肄業滿一學期且具有成績,得發給修業證明書。開除學籍者,不發給有關修業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暨檢附文件 |
到校申請 | 郵寄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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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證明申請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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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吋照片 |
X (自113年起) |
X (自113年起) |
費用 (50元/份) |
全功能成績列印及自動化繳費系統 |
郵政匯票 (抬頭: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工作天數 |
收件後3個工作天 | 收件後3個工作天 |
回郵信封 |
若無法親自到校領件者,可另附回郵信封辦理。 | v |
相關辦法暨表單
FAQ
Q:退學後要如何申請修業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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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承辦窗口
教務處註冊組
機電學院 李小姐 分機 1115;E-mail:cherry@ntut.edu.tw
電資學院 鄧小姐 分機 1114;E-mail:acteng@ntut.edu.tw
工程學院(不含化工系所) 林小姐 分機 1118;E-mail:suehsin@ntut.edu.tw
管理學院 劉先生 分機 1119;E-mail:right60670@ntut.edu.tw
設計學院+產碩專班 陳小姐 分機 1116 ;E-mail:yujia1234@ntut.edu.tw
人社學院+化工相關系所 陳先生 分機 1117;E-mail:orey@nt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