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學費補助 / (二)學雜費減免 / (三)就學貸款 / (四)其他助學措施
(一)免學費補助
五專部前三年學生,每人均可提出申請(需具本國國籍,且未享有政府其他相關學費減免或補助者)
作業期程
上學期:舊生於6月統一填表申請,新生於學號公布日起至8月15日前。
下學期:1/1~1/15日止(遇假日則延後1日)。
注意事項
未完成相關申請者,【請勿先繳費】。
作業流程
相關辦法暨表單
請洽學務處網頁-學生助學專區查詢。
業務承辦窗口
學務處 課指組莊小姐 ,分機1286,E-mail:zoe@ntut.edu.tw
(二)學雜費減免
符合下述資格之一者,且未重複申領減免或其他政府機關就學補助者:
軍公教遺族
原住民籍學生
(中)低收入戶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家庭所得在220萬元以下)
現役軍人子女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作業期程
新生報到後可以進入校園入口網站起至112年8月16日前。
注意事項
未完成相關申請者,【請勿先繳費】。
申請五專前三年免學費補助者,若同時符合身心障礙學生及子女(家庭所得在220萬元以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原住民籍學生身分者,雜費仍可辦理減免,請檢附相關證件依學雜費減免資格提出申請。
【軍公教遺族就學優待】與學雜費減免合併辦理。請於開學前完成申請,惟給卹未滿軍公教遺族須加填「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申請書」。
作業流程
業務承辦窗口
學務處 課指組莊小姐 ,分機1286,E-mail:zoe@ntut.edu.tw
(三)就學貸款
已享有全部公費或學雜費全免同學不得申請就學貸款。
僅享有部分減免學雜費同學得以學雜費減除減免之差額後申請就學貸款。減免學雜費同學務必先至學務處課指組申辦減免手續,取得減免身份之繳費單後再至富邦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作業期程
113-1學期就學貸款受理時間:113年8月22日起至113年9月5日止;逾期未辦者不予受理,視同未完成註冊。
注意事項
申辦就貸者,請勿繳交學雜費。
作業流程
相關辦法暨表單
其他詳細規定請參考「學務處網頁」-「學生助學方案」-「就學貸款相關資訊」網頁
業務承辦窗口
學務處 生輔組 周旭東先生,分機1205,E-mail:sunrise@ntut.edu.tw
(四)其他助學措施
【低收入戶學生免住宿費】:請洽學務處生輔組李先生,分機1206。
【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請具低收入戶資格學生於開學日起1週內提出申請,詳情請至「本校首頁」-「行政服務」-「獎助學金」專區查閱。請洽學務處課指組莊小姐,分機1286。
【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慰問金】:請洽學務處生輔組廖教官,分機1207。
【本校學生急難慰問與濟助】:詳細公告請至「本校首頁」-「獎助學金」-「急難救助」專區查閱。請洽學務處生輔組楊小姐,分機1213。
【各項獎助學金及校外學生急難慰問與濟助】:詳細公告請至「本校首頁」-「獎助學金」專區查閱。請洽學務處課指組莊小姐,分機1286。
【高教深耕「琢玉計畫」獎助學金】:詳細公告請至「本校首頁」-「行政服務」-「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學生助學方案」-「琢玉計畫獎助學金」專區查閱。請洽學務處林小姐,分機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