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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臺北科大學生
輔系:二年級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大四)第一學期止學士班學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
雙主修:二年級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大四)第一學期止學士班學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轉學生需就讀原校系一學年後始得修讀。
臺北聯合大學系統
臺北聯合大學系統提供四校學生跨校修讀輔系、雙主修, 各校開設之學系及課程等資料,請至臺北聯合大學系統網站點選「 輔系雙主修」查詢他校規定-
網址: http://www.ustp.ntpu.edu.tw/info/9
作業期程:依據[行事曆]規定之申請期限
113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時間:114年1月13日(星期一)至1月23日(星期四)
校內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採「事前申請制」、「事後認可制」雙軌並行
臺北聯合大學系統至本校修讀之外校生一律採「事前申請制」。臺北聯合大學系統113學年度第1學期雙主修輔系招生公告(外校生至北科大修讀)
事前申請制:學生符合上開修讀資格者,依本校招生公告期限及方式提出申請,經加修系審查後,由教務處將審查結果通知學生。
事後認可制:學生得自行修習輔系、雙主修所需科目學分且成績及格,並於應屆畢業最後一學期開學二週內,至教務處申請取得輔系、雙主修資格審核。
申請流程
相關辦法暨表單
各系設置輔系及雙主修之條件及審查(即各系課程科目與學分規定)
類別 |
輔系 |
雙主修 |
法規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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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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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兼充、免修 |
修讀輔系修習科目免修申請表(調整中) |
修讀雙主修系修習科目兼充/免修申請表(調整中) |
抵免 |
修讀輔系/雙主修系修習科目抵免申請表(調整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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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修讀、 延長修業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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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核 |
外校學生修讀本校輔系/雙主修申請表(限臺北聯合大學系其他三校學生申請)
FAQ
Q:輔系、雙主修的申請時間?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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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已修畢輔系、雙主修的科目,如何辦理資格審核? |
修畢輔系、雙主修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應於應屆畢業最後一學期開學二週內,填妥修習輔系/雙主修課程審查表及檢附歷年成績單,辦理輔系、雙主修資格審核。 |
Q:已符合本系畢業資格,若四年未能修畢,能否再延長修業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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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修讀雙主修者是否每學期可以多修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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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承辦窗口
本校 教務處註冊組 鄧小姐 分機 1114;E-mail:acteng@ntut.edu.tw
台北聯大系統學校
台北醫學大學 教務處註冊組 黃小姐 (02)2736-1661 分機 2116
台北大學 教務處註冊組 黃小姐 (02)8674-1111 分機 66103
台灣海洋大學 教務處註冊組 李小姐 (02)2462-2192 分機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