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日程 / 作業流程 / 相關辦法暨表單 / FAQ / 業務承辦窗口
自請退學:須由本人或代理人以書面申請,並辦妥離校手續,始完成退學程序。
學生身故無法親自辦理退學之流程圖
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退學:
逾期未註冊或休學逾期未復學者。
全學期曠課達四十五小時者。
學期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累計兩次者。但學期修習科目在九學分以內,不在此限。
部分身分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連續兩次者。(適用身分請參見本校學則)
修業年限屆滿,依規定延長年限內,仍無法畢業者。
違反校規情節嚴重,經學生事務會議決議退學者。
重要日程
113年10月18日 >> 休、退學學生得退2/3學雜費截止日。
113年11月29日 >> 休、退學學生得退1/3學雜費截止日。
作業流程
相關辦法暨表單
FAQ
Q:因學業成績之退學,可否有補救機會﹖ |
---|
學校對於願意努力向上之同學,提供補救機會,本校學則業增訂日間部大學部和進修部四年制學生曾有一次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學分不及格,如當學期或後續學期班排名在前50%者,可抵銷其當次或前次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學分不及格紀錄。 |
業務承辦窗口
教務處註冊組
機電學院 李小姐 分機 1115;E-mail:cherry@ntut.edu.tw
電資學院 鄧小姐 分機 1114;E-mail:acteng@ntut.edu.tw
工程學院(不含化工系所) 林小姐 分機 1118;E-mail:suehsin@ntut.edu.tw
管理學院 劉先生 分機 1119;E-mail:right60670@ntut.edu.tw
設計學院+產碩專班 陳小姐 分機 1116 ;E-mail:yujia1234@ntut.edu.tw
人社學院+化工相關系所 陳先生 分機 1117;E-mail:orey@nt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