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雜費減免 / (二)弱勢助學金 / (三)就學貸款 / (四)其他助學措施
(一)學雜費減免
符合下述資格之一者,且未重複申領減免或其他政府機關就學補助者:
軍公教遺族
原住民籍學生
(中)低收入戶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家庭所得在220萬元以下)
現役軍人子女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作業期程
請參閱【學務處-日間部學雜費減免專區】說明網址:
https://osa.ntut.edu.tw/p/412-1041-13309.php?Lang=zh-tw
注意事項
上述學雜費減免,不得與其他就學減免補助重覆申請。
未完成相關申請者,【請勿先繳學雜費】。
軍公教遺族就學優待與學雜費減免得合併辦理。給卹未滿軍公教遺族須加填「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申請書」。
作業流程
業務承辦窗口
學務處 課指組莊小姐,分機1286,E-mail:zoe@ntut.edu.tw
(二)弱勢助學金
同時具備下列4點條件同學,得申請本補助:
家庭應列計人口年所得在新臺幣90萬元以下。
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
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新臺幣650萬元以下。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高於60分。(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作業期程
請參閱【學務處-日間部學雜費減免專區】說明網址:
https://osa.ntut.edu.tw/p/412-1041-13309.php?Lang=zh-tw
注意事項
本補助於上學期申請,於下學期學雜費減免,且不得與其他就學減免補助重覆申請。
作業流程
業務承辦窗口
學務處 課指組莊小姐,分機1286,E-mail:zoe@ntut.edu.tw
(三)就學貸款
已享有全部公費或學雜費全免同學不得申請就學貸款。
僅享有部分減免學雜費同學得以學雜費減除減免之差額後申請就學貸款。減免學雜費同學務必先至學務處課指組申辦減免手續,取得減免身份之繳費單後再至富邦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作業期程
114-1學期就學貸款受理時間:114年8月21日起至114年9月4日止;逾期未辦者不予受理,視同未完成註冊。
注意事項
申辦就貸者,請勿繳交學雜費。
作業流程
相關辦法暨表單
其他詳細規定請參考「學務處網頁」-「學生助學方案」-「就學貸款相關資訊」網頁
業務承辦窗口
學務處 生輔組 江怡葶小姐,分機1205,E-mail:sunrise@ntut.edu.tw
(四)其他助學措施
【低收入戶學生免住宿費】:請洽學務處生輔組李先生,分機1206。
【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請具低收入戶資格學生於開學日起1週內提出申請,詳情請至「本校首頁」-「行政服務」-「獎助學金」專區查閱。請洽學務處課指組莊小姐,分機1286。
【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慰問金】:請洽學務處生輔組劉教官,分機1207。
【本校學生急難慰問與濟助】:詳細公告請至「本校首頁」-「獎助學金」-「急難救助」專區查閱。請洽學務處生輔組楊小姐,分機1213。
【各項獎助學金及校外學生急難慰問與濟助】:詳細公告請至「本校首頁」-「獎助學金」專區查閱。請洽學務處課指組莊小姐,分機1286。
【高教深耕「琢玉計畫」獎助學金】:詳細公告請至「本校首頁」-「行政服務」-「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學生助學方案」-「琢玉計畫獎助學金」專區查閱。請洽學務處林小姐,分機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