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雜費減免 / (二)弱勢助學金 / (三)就學貸款 / (四)其他助學措施
(一)學雜費減免
符合下述資格之一者,且未重複申領減免或其他政府機關就學補助者:
軍公教遺族
原住民籍學生
(中)低收入戶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家庭所得在220萬元以下)
現役軍人子女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作業期程
1、舊生:113/06/01~113/06/30
2、新生:113/08/01~113/08/10
3、新生(聯合登記分發):放榜日~113/08/20
4、轉學生、復學生、有不可抗力因素者、無故延遲者:113/08/01~113/08/30
(1)新生,自取得學號,即可登錄校園入口網站,進行申辦減免作業;與「填寫學生基本資料」無關係。請務必把握時間申辦減免事宜。
(2)有不可抗力因素者,指「首次取得減免資格或因重新鑑定,致使證明文件尚在政府單位作業中,但預計能於截止日前取得者」。
(3)無故延遲者,將於系統備註欄位註記「遲繳資訊」。累計滿2次者,無故延遲自第3次將嚴格執行「不予受理」。
注意事項
上述學雜費減免,不得與其他就學減免補助重覆申請。
未完成相關申請者,【請勿先繳學雜費】。
軍公教遺族就學優待與學雜費減免得合併辦理。給卹未滿軍公教遺族須加填「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申請書」。
作業流程
應備證明文件
申請資格 |
證明文件 |
|
軍公教遺族 |
卹亡給與令、撫卹令、撫卹金證書 |
請同時攜帶減免學雜費申請暨切結書及各類資格之證明文件。 |
原住民學生 |
全戶戶籍謄本或族裔證明 |
|
中(低)收入戶 |
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或台北市之(中)低收入戶卡影本 |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或學生 |
1.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全戶戶籍謄本影正本(三個月內)或新式戶口名簿(查驗正本繳交影本),需有父、母及同學本人,已婚者含配偶,記事欄位不得省略。 3.檢視前一年度家庭所得,所得須低於220萬才得申請,不需檢附所得清單。 |
|
現役軍人子女 |
軍人身份證、軍眷補給證 |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業務承辦窗口
學務處 課指組莊小姐,分機1286,E-mail:zoe@ntut.edu.tw
(二)弱勢助學金
同時具備下列4點條件同學,得申請本補助:
家庭應列計人口年所得在新臺幣70萬元以下。
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
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新臺幣650萬元以下。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高於60分。(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作業期程
每學年【上學期】開學日起至第2週(週五)止。
注意事項
本補助於上學期申請,於下學期學雜費減免,且不得與其他就學減免補助重覆申請。
有關個人權益,請依下列時間點自行查詢,並詳閱系統公告。
- 學校初審結果:請於第四週的週五檢視系統。
- 教育部第一次比對結果:請於11月14日檢視系統。
作業流程
業務承辦窗口
學務處 課指組莊小姐,分機1286,E-mail:zoe@ntut.edu.tw
(三)就學貸款
已享有全部公費或學雜費全免同學不得申請就學貸款。
僅享有部分減免學雜費同學得以學雜費減除減免之差額後申請就學貸款。減免學雜費同學務必先至學務處課指組申辦減免手續,取得減免身份之繳費單後再至富邦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作業期程
113-1學期就學貸款受理時間:113年8月22日起至113年9月5日止;逾期未辦者不予受理,視同未完成註冊。
注意事項
申辦就貸者,請勿繳交學雜費。
作業流程
相關辦法暨表單
其他詳細規定請參考「學務處網頁」-「學生助學方案」-「就學貸款相關資訊」網頁
業務承辦窗口
學務處 生輔組 周旭東先生,分機1205,E-mail:sunrise@ntut.edu.tw
(四)其他助學措施
【低收入戶學生免住宿費】:請洽學務處生輔組李先生,分機1206。
【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請具低收入戶資格學生於開學日起1週內提出申請,詳情請至「本校首頁」-「行政服務」-「獎助學金」專區查閱。請洽學務處課指組莊小姐,分機1286。
【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慰問金】:請洽學務處生輔組劉教官,分機1207。
【本校學生急難慰問與濟助】:詳細公告請至「本校首頁」-「獎助學金」-「急難救助」專區查閱。請洽學務處生輔組楊小姐,分機1213。
【各項獎助學金及校外學生急難慰問與濟助】:詳細公告請至「本校首頁」-「獎助學金」專區查閱。請洽學務處課指組莊小姐,分機1286。
【高教深耕「琢玉計畫」獎助學金】:詳細公告請至「本校首頁」-「行政服務」-「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學生助學方案」-「琢玉計畫獎助學金」專區查閱。請洽學務處林小姐,分機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