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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出教學獎與優良教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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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任教二年以上專任(案)教師。(年資計算至遴選作業年度七月三十一日)

作業時程

第一階段:學生票選為第二學期第15~20週。(109學年度票選時間:110/5/31 09:00 ~ 110/7/9 17:00)

 ․ 票選路徑:「校園入口網站」/「資訊系統」/「教務系統」/傑出教學獎票選系統

 ․ 請有投票資格的同學們踴躍投票 (投票採不記名方式),用選票支持鼓勵教學表現傑出之教師。

第二階段:各教學單位教評會進行初選。

第三階段:各學院教評會進行複選,並於第一學期開學第2週前完成複選作業。

第四階段:由「傑出與優良教學獎遴選委員會」進行決選,預定於每年10月中旬公告獲選名單,並於公開場合表揚。

作業流程

傑出教學獎與優良教學獎作業流程

 

相關辦法暨表單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傑出教學獎與優良教學獎設置辦法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傑出教學獎與優良教學獎 候選人評選表

獲獎名單

傑出教學獎獲獎名單(108學年度以前)

傑出教學獎與優良教學獎獲獎名單(109學年度以後)

FAQ

Q:傑出教學獎與優良教學獎學生票選方式?

  • 學生票選方式及時程,配合第二學期網路預選及學業成績查詢期間,於每學年第二學期15週~20週線上票選。
  • 學生投票資格:當學年曾修過三位以上(含)專任或專案教師課程之全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惟不包含日間部產業碩士專班、進修部境外專班及進修學院學生。
  • 學生投票數:當學年曾修過三位(含)以上專任或專案教師課程者即可投一票,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另專任(案)教師授課課程列計原則,請參閱辦法附表一。
  • 每位教師得分計算=該教師得票數/教師當學年度授課學生且具投票資格之總人數
    倘若教師當學年度之授課學生總人次累計未達70人者(不含休學、退學以及期中撤選人次),將不予列入學生票選結果名單,以實際衡量教師付出程度。

Q:傑出與優良教學獎遴選委員會的成員人數與組成方式?

  • 委員人數為9~11人
  • 委員會組成為教務長(擔任主席)、各學院專任副教授以上之教師代表1人、學生代表1人(由學生會自治會推薦),及前一屆教學傑出獎獲教師1~3人

 

業務承辦窗口

教務處課務組曾小姐 分機 1128;E-mail:winnie15@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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