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10/10或二級警戒期間普通教室徵用、借用及安排(10/1更新)
一、普通教室徵用及安排
(一)9/29~10/10或二級警戒期間:
- 原排定普通教室並採「遠距教學」之課程:教室將全數徵收。
- 原排定普通教室並採「分流上課」之課程:日間部課程已另行安排上課教室,請參考教室一覽表,請授課教師及修課學生至表列教室上課。【授課方式仍以上課教師到校授課,部分學生實體上課,其他學生採遠距上課(以不到校為原則)。】
- 疫情回歸一級後,所有課程將恢復於原排定教室上課(110-1上課時間表所排教室)。
二、普通教室借用
- 9/29~10/10或二級警戒期間:將開放第三教學大樓供「教師錄製全都錄」使用,另開放第二教學大樓教室「供學生遠距教學」使用。若老師欲借用教室錄製全都錄或舉辦實體考試,請向權責單位提出申請。
- 借用方式:教師如需使用教室錄製全都錄,請授課教師填寫申請表,用途敍明「錄製全都錄」,可E-mail至權責單位承辦人信箱(表件公告於教務處網頁/法規暨表單/表單一覽表/M16普通教室申請表)於使用教室2日前可向教務處或進修部申請借用教室;若需借用當日或隔日教室,請來電洽承辦人分機詢問是否有教室可借用,並後補申請單。教室借用權責單位如下:
星期 |
時間 |
權責單位 |
備註 |
一~五 |
08:00~18:00 |
教務處課務組簡小姐 分機1137 Email:yhchien@ntut.edu.tw |
校外單位借用請至總務處事務組辦埋 |
一~五 |
18:00~22:00 |
進修部教務組江小姐 分機1723 Email:ginny@ntut.edu.tw |
|
六 |
08:00~2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