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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評量

9/29~10/10或二級警戒期間普通教室徵用、借用及安排(10/1更新)

一、普通教室徵用及安排

(一)9/29~10/10或二級警戒期間:

  1. 原排定普通教室並採「遠距教學」之課程:教室將全數徵收。
  2. 原排定普通教室並採「分流上課」之課程:日間部課程已另行安排上課教室,請參考教室一覽表,請授課教師及修課學生至表列教室上課。【授課方式仍以上課教師到校授課,部分學生實體上課,其他學生採遠距上課(以不到校為原則)。】
  3. 疫情回歸一級後,所有課程將恢復於原排定教室上課(110-1上課時間表所排教室)。

二、普通教室借用

  1. 9/29~10/10或二級警戒期間:將開放第三教學大樓供「教師錄製全都錄」使用,另開放第二教學大樓教室「供學生遠距教學」使用。若老師欲借用教室錄製全都錄或舉辦實體考試,請向權責單位提出申請。
  2. 借用方式:教師如需使用教室錄製全都錄,請授課教師填寫申請表,用途敍明「錄製全都錄」,可E-mail至權責單位承辦人信箱(表件公告於教務處網頁/法規暨表單/表單一覽表/M16普通教室申請表)於使用教室2日前可向教務處或進修部申請借用教室;若需借用當日或隔日教室,請來電洽承辦人分機詢問是否有教室可借用,並後補申請單。教室借用權責單位如下:

星期

時間

權責單位

備註

一~五

08:00~18:00

教務處課務組簡小姐 分機1137

Emailyhchien@ntut.edu.tw

校外單位借用請至總務處事務組辦埋

一~五

18:00~22:00

進修部教務組江小姐 分機1723

Emailginny@ntut.edu.tw

08: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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