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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遠距教學結束後辦理學位考試】注意事項(自111年6月27日起)

一、學位考試以辦理實體口試為原則。師生出席實體學位考試時,請全程配戴口罩、保持 考場通風良好、維持安全社交距離,以降低感染風險。

二、本校師生因故未能參加實體學位考試,如學生已完成學位考試申請且符合下列條件之 一者,請檢附佐證資料,得於考試舉行日前一週提出申請以視訊方式辦理,至遲須於 考試前一天完成申請審核後始得辦理。

  • (一)個人確診或接觸確診者,依衛生醫療單位或本校規定不得到校。
  • (二)其它因素。(如:教師出國、學生未入境;無檢附佐證資料者須經專簽核可。)

三、校外學位考試委員以視訊方式出席學位考試,請教學單位衡酌受疫情影響程度,得依 本校碩博士學位考試辦法第十條規定,學位考試委員以其他方式出席學位考試辦理。

四、學位考試委員及學生倘有以視訊方式出席學位考試情形,請落實全程錄音及錄影,相 關檔案並建議系所辦公室比照成績檔案保管年限存檔備查 10 年。日後如有爭議或檢 舉情事時,學生、教師及系所仍須配合提出佐證資料。

五、表單簽核流程:

  • 表單 01:「學位考試委員以其他方式出席學位考試申請表」,經指導教授→系所主管→ 院長核定。
  • 表單 02:「學生申請以視訊方式辦理學位考試申請表」,經指導教授→系所主管→院長 →教務長核定。

六、因應疫情發展若有調整相關訊息公告,請參閱本校防疫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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