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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防疫需要,請課程達百人以上之授課教師最遲於4月20日前調整上課方式,降低室內百人群聚風險

一、 依據109年3月19日教育部通報「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採遠距教學注意事項」並參考3月25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避免群聚感染,建議停辦室內100人以上、室外500人以上集會活動。」之相關建議辦理。
二、 學校課程雖與集會活動性質未盡相同,惟修課人數達百人以上課程仍具有較高傳播風險,故請任課教師最遲於4月20日前完成上課方式調整,建議可採用下列方案(二擇一):
 
方案一:教室分流
  1. 教師於主要教室授課,另一間教室視訊直播。同步在不同地點上課(每個地點都不超過100人),將由教務處另排教室,詳附件一,如該時段無空堂教室可安排,敬請改採方案二。
  2. 教師須配置TA,於直播教室協助授課教師教學需要。
方案二:遠距教學課程
  1.  因遠距教學須三級三審課程委員會通過,故擇此方案,請各教學單位先召開系級課程委員會議審查通過後始可實施,並提本(108-2)學期院及校課程委員會議追認。
  2. 應由開課單位擬具教學計畫(如附件二教學計畫大綱),並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學校實施遠距教學,應具備教學實施、記錄學生學習情形及其他支援學習之學習管理系統為之。」
  3. 提醒授課教師注意,遠距教學除了提供數位教材或上課實況影音,也必須納入討論與QA等師生互動需求及其他學習活動,建議於原授課時間辦理師生互動,確實掌握並記錄學生線上出席及參與狀況。
  4. 並確實掌控學生出勤狀況、記錄學生學習情形、成績評量方式及上課注意事項等。
  5. 教師須配置TA協助教學或提供教材製作支援。
方案三:原教室上課(不超過百人),部分同學採其他方式學習
部分同學(不超過100人)原教室上課、其餘同學在同一時間遠距或進行其他方式學習(須確實掌握並記錄這些學生上課時間學習狀況) 或其他替代方案(須確實掌握並記錄學生上課時間學習狀況)。
 
三、 本處協助事項:
  1. 每門課程補助TA費用每月5000元,TA至多2名。TA人選請由授課教師自行指定。
  2. 提供TA關於同步或非同步線上教學模式之學習資源。
 
四、 惠請教師於109年4月13日下班前回覆授課班級達百人以上之課程處理方式回條,紙本繳交至教務處課務組孫小姐,俾便本處安排相關協助,如附件三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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