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學期補助學生參加智慧感測領域競賽試辦方案審查結果公告
110-2學期本校補助學生參加智慧感測領域競賽,
依據110學年度補助學生參加智慧感測領域競賽試辦方案規定、經費額度及補助鼓勵學生之精神等原則,
審查通過補助組別、補助項目及標準,並簽奉111年5月27日核定,公告如下:
一、通過組別如附檔,共計申請補助通過材料費6組,教師鐘點費9組。
二、補助項目及標準如下:
(一)材料費:每組額度新台幣5,000元,實報實銷。
(二)教師鐘點費:
1.本次申請授課教師計2位,均為本校教師,師資名單以各組申請補助之教師為準。如有更換授課老師,恕不受理補助。
2. 每組老師授課上限2次,每次最高3小時,鐘點費每小時1,000元。
3.如有多組均聘請同一位教師授課者,請盡量合班上課,使資源使用集中,依據總時數上限規定,
自行協調安排授課事宜,本承辦單位受理核銷請款案件如同一位教師授課時數超過30小時者,恕不再受理。
4.申請組別請於核銷請款時, 並須提供授課地點、時間、課程名稱、授課對象(註明人數,注意避免個位數)、上課內容等明細資料 ,如附件。
三、核銷請款程序:
(一) 材料費請檢附預作請購單與單據。
(二)教師鐘點費請檢附講座教師領據,須教師本人親筆簽名或電子簽名。
(三)申請上述費用時並請附成果報告書(含參賽心得及活動照片)、結算表。
(四)請已參加競賽完畢的組別於111年6月14日(二)前;尚未參賽的組別請於參加競賽結束後14天內,檢附材料費請購單、講座教師領據、成果報告書等上述資料辦理核銷請款事宜。
(五)受理單位及人員:機電學院黃靜紅小姐(地點:綜合科館703室)
四、相關事項並將以電郵通知各組參賽代表(隊長),敬請注意查覽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