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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505公告-18:45更新】最新暫停實體課程改採遠距教學通知

第一類【確診個案到課之修(授)課課程】
暫停實體課程3天

第二類【受影響任課教師改採遠距教學之課程】

 

一、第一類為確診個案到課之修(授)課課程

  • 暫停實體課程期間請授課教師改採遠距教學,期間請配合衛生單位進行疫調,師生請勿到校並落實自我健康監測3天,期滿如無不適症狀且未被政府匡列隔離者,即可恢復實體上課,並請落實防疫措施
  • 確診個案所修(授)課課程,教務單位將寄送通知【與確診個案共同課程之師生】,敬請師生依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辦理

第一類【確診個案到課之修(授)課課程】

以課程停課之公告

課號

課程名稱

教師

暫停實體課程日期

課表節次

296319

工程經濟

林志平

5/6()5/8()

2 3

2

297412

管理數學

林益辰

5/6()5/8()

4

7 8

以班級停課之公告

班級

暫停實體課程日期

備註

能源二

5/5()5/7()

互動一

5/6()5/8()

 

二、第二類為受影響任課教師改採遠距教學之課程

  • 授課教師因自我健康監測期間無法實體授課,請授課教師透過課程聯絡網通知下列課程同學遠距教學訊息,修課同學之其他課程仍維持實體上課
  • 表列課程授課方式請以「授課教師」通知為主,如授課教師未通知者,原則上課程採行遠距教學

第二類【受影響任課教師改採遠距教學之課程】

 

課號

課程名稱

教師

遠距教學實施日期

課表節次

 

 

297403

管理學

林益辰

5/6()5/8()

5 6 7

 
 

 


【範例說明】

第一類【確診個案到課之修(授)課課程】暫停實體課程3天

課號

課程名稱

教師

暫停實體課程日期

課表節次

範例

111111

甲課程

A教師

4/13-4/15

2

34

222222

乙課程

B教師

4/13-4/15

56

3

第二類【受影響任課教師改採遠距教學之課程】

說明:由授課教師透過課程聯絡網通知下列課程同學遠距教學訊息,修課同學之其他課程仍維持實體上課。

課號

課程名稱

教師

遠距教學實施日期

課表節次

範例

333333

丙課程

A教師

4/13-4/15

7

12

444444

丁課程

A教師

4/13-4/15

5

56

555555

戊課程

B教師

4/13-4/15

3

範例說明:

1.王同學與確診個案共同修習甲課程,王同學所有課程暫停實體上課3天(4/13-4/15)。

2.曾同學未與確診個案共同修習課程,但有修習A教師開設的丙課程,則丙課程於4/13-4/15改為遠距教學,其餘所修課程仍維持實體上課。

備註:

(一)本校依據111年4月23日教育部修正發布校園因應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辦理。

(二)接觸者定義:

ê【疑似密切接觸者】

與確診者密切接觸之師生,本校衛保組均先暫時匡列為「疑似密切接觸者」,由衛生單位依疫調結果確認是否為密切接觸者。

ê【密切接觸者】

確診者發病前2天至被隔離前,曾經在任一方未佩戴口罩情況下接觸,如共同居住、用餐、聚會或參加活動、工作或就學場所、醫療照護院所、搭乘交通工具及可能接觸達15分鐘未戴口罩之對象。由衛生單位匡列為「密切接觸者」。

ê【一般接觸者】

接觸未達密切接觸程度者,含確診者授課/修課課程、確診個案接觸人員(參與社團、搭乘交通車、同住宿舍、餐廳用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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