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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108學年度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一年一度申請開始!!

  • 內容摘要
    為獎勵教師於教學上之優秀表現,留住特殊優秀教學人才,辦理『108學年度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申請,收件日自即日起至9月30日下午五點止,敬請本校專任與專案教師踴躍申請。
  • 依據辦法
    「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支給要點」、「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支給作業規定」(註:辦法詳見下述「重要訊息」
    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網站)
  • 計算期程:108學年度彈薪積點計算期間為108年08月01日至109年07月31日
  • 辦理時間與申請方式:每學年辦理乙次,欲申請108學年度教學彈性薪資之教師,於9月30日前至彈薪網站下載申請書,填具申請書後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教務處提出紙本申請。
  • 支給標準:
    1. 定額獎勵金
      獲教育部核定通過之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主持人(不包括共同主持人),於計畫執行期間補足其計畫主持人費至每月1萬元。
    2. 積點制獎勵金
      依「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支給作業規定」附表一所列之計點方式,排序所有申請者當學年度所獲得之總點數。總點數排序前20名且總點數在15點以上者,每月獎勵金1萬元;未獲前述獎勵金,其總點數排序在前60名且總點數在8點以上者,每月獎勵金5千元。
      得同時申請第1、2點兩款獎勵金
  • 108學年度申請「積點制」獎勵金注意事項:
    1. 「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支給作業規定」附表一第2點-3年內當選本校「優良導師」獎勵採計點數,僅適用於106-107學年度當選者。108學年度(含)後列於服務彈薪不再計點。
    2. 參與USR社會責任辦公室之計畫,採計於學務處特殊優秀服務人才彈薪,特殊優秀教學學人才彈性薪資不再採計積點。
  • 支給期間:核定通過者自申請日之次學年度每月核發,支給彈性薪資一學年 。
  • 支給限制:
    依人事室「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教師彈性薪資及各項獎勵金重複支給限制表」支給限制,支領本項彈性薪資者,當年度不得支領研究發展處「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講座彈性薪資」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傑出研究獎」、產學合作處「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傑出產學合作獎」,敬請知悉。

  • 重要資訊:
    1. 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網址:https://egb.aca.ntut.edu.tw/ief/fmp-et#et6
    2. 申請對象:本校全體專任教師、專案教師。
    3. 收件方式:請先至優秀教學人才彈薪網址下載申請表,填妥申請表及附件相關證明資料,送交紙本至教務處收件人。
    4.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星期三)17:00止
    5. 收件地點/收件人: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黃琬詩小姐(分機1131)或廖柏源先生(分機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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