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日間部大學部四年制109學年度申請轉系學生審定暨錄取結果

公告網址:https://oaa.ntut.edu.tw/p/412-1008-12835.php?Lang=zh-tw

一、依據本校學生轉系辦法規定略以:

(一)學生申請轉系至多以三系為限,並提出擬轉入系之志願序。若同時經二系以上同意轉入,以學生志願序為優先。

(二)轉系之學生須修滿轉入系規定之科目及學分數,並符合該系畢業條件,方得畢業,修業年限亦不得申請延長。

(三)降級轉系者,其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依轉入年級學生入學年度之課程標準為依據,其在原系與轉入系重複修習之年限,不列入轉入系之最高修業年限併計。

(四)已核准轉系一次者,不得再申請轉系

(五)學生於轉系審查通過後,不得請求回復原系。但情況特殊者,得於公告轉系結果後二週內,經相關院系及各學部教務單位專案簽准回復原系。惟嗣後不得再申請轉系。

二、109學年度轉系申請結果將另寄發通知單,請妥善保存,遺失恕不補發。

三、轉系審查結果為同意錄取者,請確認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繳費單改為轉入系名稱後,確認無誤再行繳費。

四、為協助轉系生提早辦理退選原系課程,請填寫「特殊情形課程退選申請表」,經授課教師、系所簽章,於109年9月10日前送交教務處註冊組選課承辦人。轉入系課程請自行於網路加退選系統辦理加選。  

五、學生證原則上不更換,如個人需要換發,請按照補換發學生證程序辦理。https://oaa.ntut.edu.tw/p/412-1008-13031.php?Lang=zh-tw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