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學生學習社群開放申請囉!(預算最高可編列二萬元)
一、依據:
依「111年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跨校自主學習社群計畫執行說明」、「111年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跨領域自主學習社群計畫執行說明」(如附件1)執行。
二、申請對象:
1.社群成員至少5名(含)以上具有正式學籍(含跨校)之在學學生組成。
2.每位學生以參加2個社群為限。
3.每一社群需推舉本校學生一名擔任召集人,並由召集人向本中心申請。
三、社群執行時程:
補助核定日起至11月30日止
四、補助金額:
每社群最高補助業務費2萬元,經費將分為二階段核發,第二階段經費本中心得依期中報告及社群運作情形,酌予調整補助額度。
五、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11年3月11日(五)17:00止,填寫「學生學習社群申請表」(如附件2)簽章後紙本送至教學資源中心,並請同時將電子檔mail至本中心承辦人信箱 。
六、審查原則:
通過名單預計於3月底公告於教務處網頁,審查通過與否與最終補助金額將另郵件通知召集人
1.社群規劃理念與申請主題是否相符。
2.社群活動規劃與申請主題是否相符。
3.社群對提升學生自我學習或跨領域學習是否有幫助。
4.經費規劃是否明確合適。
七、成果及經費核銷:
1.社群報告時程:
(1)期中報告:111年 8月15日(一)前,請繳交附件4。
(2)期末海報 :【務必繳交,時間另行通知】
(3)成果分享會:【務必參加,時間另行通知】
(4) 成果報告書:111年 12月30日(五)前。
2. 經費核銷:
(1) 期中核銷:111年 8月15日(一)前。
(2) 期末核銷:111年 11月15日(二)前。
八、注意事項:
1.社群於計畫執行期限內,應至少進行6次以上之聚會活動,每次活動後應詳實填寫活動紀錄,並至少上傳2張照片於雲端社群相簿。
2.受補助之社群須參與本中心舉辦之執行說明會與成果發表會。
3.執行期間及最終成果產出,如涉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補助社群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執行成果,基於非營利推廣之需,本校享有使用權。
4.補助經費需於執行期限前執行完畢,未使用完畢之經費將由本中心統籌運用。
5.其餘執行事項請見補助要點,活動紀錄表/遠端活動紀錄表(附件3)、期中報告及成果報告(附件5)如附檔。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教資中心 李小姐(分機1163)~
附件列表
跨領域學生社群
111 年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跨領域學生自主學習社群計畫執行說明(附件1)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自主學習社群期中報告 (附件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學習社群成果報告(附件5)
跨校學生社群
111年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跨校學生自主學習社群計畫執行說明 (附件1)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跨校學生學習社群」申請書 (附件2)
學生學習社群活動紀錄表&遠端同步活動紀錄表 (附件3)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自主學習社群期中報告 (附件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學習社群成果報告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