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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2學期安心就學申請須知

本校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實施安心就學措施,迄今即將進入第5個學期,因疫情仍持續在全球燃燒,尚無法預估何時終止,本校配合教育部政策,持續辦理安心就學,提供因受疫情影響之學生學習需求。

●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1. 申請:請學生本人填寫安心就學措施申請表暨檢附因疫情無法入境或因隔離相關證明文件、下載本學期選課表。(國際事務處毋須再先行提供便簽)

2. 審核:境外學生申請表由國際事務處據實審核申請資格(本地生由教務處受理)。境外生檢附證明文件經國際事務處審核通過後,交教務處確認及核可後於學籍系統註記"安心就學"。申請文件由教務處註冊組轉知學生所屬系所。

3. 註冊:申請安心就學學生仍須依本校行事曆、註冊須知時程,完成註冊繳費及選課。

4. 選課:安心就學學生選課課程須由學生本人於開學一週內,與授課教師確認採行遠距教學或網路教學之可行性及時間長短,如無法提供學習需求時,學生應於開學二週內完成網路退選,或於第十二週前完成網路撤選,如逾時未完成退(撤)選作業,致影響學業成績不及格或退學時,不得主張救濟。

5. 休學:安心就學學生如欲申請不列入休學年限之休學,新生應先完成註冊繳費,新、舊生至遲於開學後二週內提出申請;逾時申請者,一律記錄休學年限。退費措施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6. 取消註記:安心就學學生於學期中返校時,應先行前往國際事務處報到再轉知教務處,或返校後學生洽教務處註冊組申請在學證明時取消"安心就學"註記。未於學期中返校之安心就學學生註記,統一於期末編班時取消。

●其它:

1. 本校以實體教學為主,非所有課程皆可採行遠距教學或網路教學,學生應自行評估及確認安心就學與實體授課差異,申請安心就學措施之學生學習權利及義務同實體授課學生,仍須遵守學校相關規定以保障就學權益。

2. 因應疫情發展狀況,安心就學相關措施如有調整,請參閱本校及教務處防疫專區最新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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