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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資訊】114學年度教學成效評鑑第二項「提升教學品質」2-1~2-3項填報作業說明

 114學年度「教學成效評鑑表」預計開放教師填寫,惟有關「教學成效評鑑表」評量指標二「提升教學品質」所需資料,為利後續相關單位檢核,請欲申報2-2「執行教育部獎補助人才培育計畫」之教師,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期間至線上表單登入並填妥申請表,檢附佐證資料後,依表單指示上傳相關文件至雲端空間。

 本校講師以上專任教師均應接受評量,相關評鑑辦法請參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教師評鑑辦法」【請點選評鑑辦法連結】。因教學彈性薪資連動教學成效評鑑審核項目第二項2-1至2-3,如欲申請教學彈性薪資者,請依規定完成相關線上填報作業。

 其中,2-2「執行教育部獎補助人才培育計畫」採教師自行申報方式辦理。未於115年7月31日期限內完成線上表單者,視同2-2項目無執行教育部獎補助人才培育計畫,2-2項採計0點。

申請注意事項

一、請需填報教師下載「教學成效評鑑第二項指標點數申請表」,內容包含「教師基本資料表」及「點數自評表」等資料。【申請表連結填寫說明

二、請於繳交期間115年7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將申請資料以PDF檔上傳至「線上點數申請表單」。線上表單請使用Google綁定本校信箱帳號登入,例如:OOO@ntut.edu.tw

三、2-2「執行教育部獎補助人才培育計畫」線上申請表單:
  【請點選2-2線上申請表單連結】

四、應上傳資料如下:

  • 「教學成效評鑑第二項指標點數申請表」,含「教師基本資料表」及「2-2執行教育部獎補助人才培育計畫點數認證表」
  • 2-2「點數認證表」之計畫佐證資料

五、如教師未有2-2「以本校名義執行教育部獎補助計畫」情形,則不必填寫點數認證表,僅需於線上表單中「是否以本校名義執行教育部獎補助計畫」勾選「否」,並依表單指示前往下一作答區段。

六、有關2-2「點數認證表」之計畫佐證資料,請注意下列事項:

  • 內容版面可自行編排,以清楚可辨識為原則。
  • 檔名命名原則:系所_姓名_計畫一附件_資料名稱、系所_姓名_計畫二附件_資料名稱,以此類推。
  • 計畫佐證資料需包含計畫基本資料表及計畫經費核定函或已完成用印之計畫經費核定表。
  • 如有重複上傳之情形,本單位將以最後上傳版本為準。

七、2-1「執行校內高教深耕項下創新教學相關計畫」原則上由教務處高教深耕計畫項目承辦窗口審查給點,教師不必另行填寫。

八、114學年度新增2-1-6「教育部教學獎補助計畫教學推動貢獻」項目,係針對非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但實際參與教育部教學獎補助計畫執行並具具體教學推動貢獻之教師辦理認定。請符合資格之教師另依2-1-6說明頁及表單辦理。

九、教資中心預定於115年8月13日將教師所獲得之教學成效評鑑第二項「提升教學品質」評量指標點數匯入教學成效評鑑系統,提供教師檢視。如有疑義,請於115年8月18日前填寫複查申請單提出申請,並以電子郵件寄予教資中心許先生:eddyhsu12077@ntut.edu.tw

未於115年7月31日前回傳資料,逾期未完成者,則第二項指標2-2項視同無執行教育部獎補助人才培育計畫,該項採計0點,敬請留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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