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114學年度第1學期本校學生申請低修暨網路加退選相關說明
一、申請對象:
(一)大學部:符合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2條第7項。
1.大學部四年級學生已修滿各系規定畢業應修科目與學分數,經系主任同意得減修學分者,每學期仍應至少修習一門課程。
2.學生遇有特殊情況(如個人重大傷病),應檢具完整證明,經系所主管及教務長同意者,每學期得減修三至六學分,惟一、二、三年級仍應至少修習九學分。
(二)五專部:符合本校專科部學生選課辦法第2條第1項第4、5 款規定。
1.五專部五年級學生已修滿各科規定畢業應修科目與學分數,經科主任同意得減修學分,惟每學期仍應至少修習一門課程。
2.學生如遇有特殊情況,應檢具完整證明,經科主任及教務長核可得減修學分,惟仍不得少於九學分。
二、受理時間及網路加退選審核結果通知:
(一)教務處註冊組受理申請自114年9月1日(星期一)至9月10日(星期三),請同學填寫「學生低修申請表」(本校教務處/法規暨表單/表單一覽表/E1學生低修申請表)並檢具歷年成績單,經系、科(班)承辦人員初審及系、科(班)主任簽核後交至教務處註冊組審核。
(二)教務處註冊組將於審核後寄發訊息至本校E-Mail信箱給審核通過同學,收到低修通過訊息者可於加退選截止日(114年9月19日)前逕至網路加退選系統加(退)選課。
(三)針對審核結果未通過有疑義者,請以E-mail洽詢教務處註冊組所屬學院承辦人。
機電學院 李小姐 分機 1115;E-mail:cherry@ntut.edu.tw
電資學院 鄧小姐 分機 1114;E-mail:acteng@ntut.edu.tw
工程學院(不含化工系所)林小姐 分機 1118;E-mail:suehsin@ntut.edu.tw
管理學院及智動科 劉先生 分機 1119;E-mail:right60670@ntut.edu.tw
設計學院及產碩專班 陳小姐 分機 1116;E-mail:yujia1234@ntut.edu.tw
人社學院及化工系所 陳先生 分機 1117;E-mail:orey@nt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