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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研究所畢業生離校程序暨畢業學位證書領取事宜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

研究所畢業生離校程序暨畢業學位證書領取事宜公告

113.05.24訂定

113.06.17修訂

一、畢業離校線上申請

(一) 對象:研究所本學期已申請學位考試且符合畢業資格條件學生。如於前學期完成學位考試且預計於本學期離校者,請於113年6月11日前洽教務處註冊組登記。

(二) 時間:自本學期結束週113年6月24日10時起至113年8月21日17時止。

(三) 程序:請登入本校「校園入口網站→資訊系統→教務系統→畢業生離校系統」, 填妥個人基本資料 後提交離校申請程序。

二、畢業離校審核

(一) 研究生離校審核截止日為113年8月26日17時止。

(二) 學生得逕行查詢各單位審核狀況,並依系統通知信內容洽相關單位辦理。

             (三) 各單位審核後,由教務處於截止日前完成最後審核,學生將收到 審核完成通知信 ,請耐心等待。

三、畢業學位證書領取採到校領取

(一)領取時間及地點

請於113年7月10日起至113年8月26日止,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6時30分至教務處註冊組(行政大樓2樓)領取,中午12時至13時30分暫停發放證書服務。如有特殊需求,請洽註冊組承辦人聯繫。

(二)領取時需攜帶文件

   1. 本人親自領取:出示畢業離校系統「審核完成通知信」電子檔或紙本皆可 學生證(學生證遺失者請交學生證掛失單)。

2. 委託他人領取出示畢業生之畢業離校系統「審核完成通知信」電子檔或紙本皆可 畢業生之學生證(學生證遺失者請交學生證掛失單) 委託書 受託人身分證。

四、其它注意事項

(一)到校領取證書前,請先確認已收到畢業離校系統「審核完成通知信」後,再洽教務處註冊組出示文件領取證書。

(二)學生證已遺失者,請至本校「校園入口網站→資訊系統→教務系統→學生證掛失及補發系統」辦理學生證掛失及列印申請單(悠遊卡餘額由悠遊卡公司退費至指定帳戶,悠遊卡公司酌收手續費)。

(三)請務必按時完成離校暨領取證書,若無法親自到校者,請委託他人領取,委託書格式請至本公告網頁下載。

(四)申請英文畢業證明書:

1. 須具英文姓名(格式同護照,ex:WANG ,BO-YOU)【學籍資料未登記英文姓名者,申請前請填寫學籍異動申請單,洽本校聯合服務中心或教務處註冊組辦理登錄】。

2.  須於113年6月21日前填寫申請單,至出納組繳費後,持申請書及繳費收據洽教務處註冊組承辦人,於中文畢業證書發放時一併領取。【申請書請至教務處櫃台領取或至教務處網頁「法規暨表單/表單一覽表/C2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教務處中英文各項證明申請單」下載】。

3.  畢業離校後申請,請至線上成績單申請系統填寫資料及超商繳費完成申請。【學校首頁/資訊系統/線上成績單申請】。

(五)畢業生學生證取消悠遊卡「學生身分」後即轉為普通悠遊卡,仍具一般消費功能。已掛失之學生證不具有悠遊卡功能,切勿再使用。

(六)學生因故未完成畢業資格無法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離校者,請務必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前完成註冊(選課及繳費)或辦理休學,註冊相關事宜請自行參閱教務處網頁「113學年度第1學期舊生註冊須知」公告。

(七)本國籍交換生如具役男身分者,請於返國後再行領取畢業證書,以免因學籍登錄畢業取消緩徵申請,致發生違反兵役相關規定。(兵役問題請洽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繆教官,分機1214)

五、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教務處註冊組所屬學院承辦人詢問:

機電學院  李小姐 分機 1115;E-mail:cherry@ntut.edu.tw

電資學院  鄧小姐 分機 1114;E-mail:acteng@ntut.edu.tw

工程學院(不含化工系所)  林小姐 分機 1118;E-mail:suehsin@ntut.edu.tw

管理學院及智動科  劉先生 分機 1119;E-mail:right60670@ntut.edu.tw

設計學院及產碩專班  陳小姐 分機 1116;E-mail:yujia1234@ntut.edu.tw

人社學院及化工系所  陳先生 分機 1117;E-mail:orey@ntut.edu.tw

六、領取證書全程建議配戴口罩並保持社交安全距離,完畢後請儘速離開。如調整各項措施,均公告於教務處網頁一般公告,請留意與查詢網頁更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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