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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告】113-1學期行政單位開課申請收件至113年4月12日

有意申請113-1學期開課之行政單位惠請配合於113年4月12日17:00前向教務處課務組提出申請,詳如附件備忘錄說明。
1.教務處對行政單位申請開設校院級課程之審查作業注意事項
2.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行政單位因應計畫申請開課規劃表(0223修正)(點擊下載)

113-1備忘錄_行政單位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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