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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學位授予及撤銷宣導事宜

  • 學生在校修讀期間,請務必遵守學則、選課、成績、畢業門檻、學位考試、系所專業領域、學術倫理等修業規定,切勿因一時心存僥倖違反校規,致影響日後無法補救之情事。
  • 畢業後,如經檢舉入學資格、修業情形不實或舞弊情事、違反學術倫理(如造假、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等案件查證屬實者,本校將依法撤銷學位,由教務處通知當事人繳還學位證書,並將撤銷及註銷事項,通知其他大專校院及相關機關(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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