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工法與土木環境學程(113學年度廢止)
由於人類的不當開發及對大自然的不尊重與破壞,致使工程災害頻仍,再加上全球氣候的異常變化,天然災害發生的規模、頻率及對人類的影響均日益嚴重,如何能兼顧生態與環境的需求,達到人類與其他物種共存共榮的目標,實非單一研究課題便可以解決。有鑑於此,本學程成立之宗旨便在於透過不同領域與跨科系的結合,培養學生具有多元的專業知識,以因應此一全球關切課題,同時藉由本學程的修習,讓學生可以有較為前瞻性的思維,對於後續不論是否投入職場或再進修,均能立即接軌。
課程規劃 | 修畢申請表 |
修課規定:
1.修讀科目及學分見上方課程規劃
2.應至少修畢24學分:專業必修9學分,專業選修15學分
3.須含非原系9學分
4.修業證書申請表須經學程設置負責人審核通過;相似課程須經學程設置負責人之認定核可抵免
學程設置負責人 :
土木系-何嘉浚老師 分機:2645 ccho@ntut.ed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