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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同學參加本校112學年度碩士班甄試經錄取且已辦妥報到手續者,可於112年2月20日起至112年2月24日止,提出申請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

本校112學年度碩士班甄試錄取生申請本學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事宜。

申請日期:112年2月20日起至112年2月24日止

申請條件:大學部同學參加本校112學年度碩士班甄試,經錄取並辦妥報到手續者

申請辦法:詳如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 B6  https://oaa.ntut.edu.tw/p/412-1008-12780.php?Lang=zh-tw

申請表:B3 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表

https://oaa.ntut.edu.tw/p/412-1008-12839.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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