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同學參加本校112學年度碩士班甄試經錄取且已辦妥報到手續者,可於112年2月20日起至112年2月24日止,提出申請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
本校112學年度碩士班甄試錄取生申請本學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事宜。
申請日期:112年2月20日起至112年2月24日止
申請條件:大學部同學參加本校112學年度碩士班甄試,經錄取並辦妥報到手續者
申請辦法:詳如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 B6 https://oaa.ntut.edu.tw/p/412-1008-12780.php?Lang=zh-tw
申請表:B3 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