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教學成效評鑑表」已開放填寫,教師填報時間至114年8月29日(五)止,惟有關「教學成效評鑑表」評量指標二之提升教學品質所需資料,為利於後續相關單位檢核,需請教師於7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至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FwfZQw2dsoeHqmSW9)登入及填妥申請表,並檢附佐證資料,再於表單介面上傳相關文件至雲端空間。
本校講師以上專任教師均應接受評量,相關評鑑辦法請參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教師評鑑辦法【請點選評鑑辦法連結】,因教學彈薪連動教學成效評鑑審核項目第二項(2-1~2-3),如欲申請教學彈薪者皆須完成線上填報,未於114年7月1日至7月31日期限內完成線上表單者,視同2-2項目無執行教育部獎補助人才培育計畫,則2-2項視為0點。
***申請注意事項***
- 請需填報教師下載『教學成效評鑑第二項指標點數申請表』(含教師基本資料表、點數自評表),【申請表連結、填寫說明】。
- 於繳交期間114年7月1日至7月31日將下列資料,以PDF檔上傳至「線上點數申請表單」,線上表單請用Google綁定本校信箱(如. OOO@ntut.edu.tw)的帳號登入,【請點選線上申請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FwfZQw2dsoeHqmSW9】
『教學成效評鑑第二項指標點數申請表』(含「教師基本資料表」、「2-2執行教育部獎補助人才培育計畫點數認證表」)
如教師未有2-2以本校名義執行教育部獎補助計畫部分,則不必填寫點數認證表,僅需於線上表單中【03.是否以本校名義執行教育部獎補助計畫】勾選否前往下個作答區段。
有關2-2「點數認證表」之計畫佐證資料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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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版面自訂(清楚為上)
- 檔名命名原則:系所_姓名_計畫一附件_資料名稱、系所_姓名_計畫二附件_資 料名稱,以此類推。
- 計畫佐證資料需含計畫基本資料表及計畫經費核定表。
- 【2-1執行校內高深項下創新教學計畫】 由教務處高深計畫項目承辦窗口審查給點,教師不必填寫及繳交佐證資料。
- 如有重複上傳之情形,本單位將以最後上傳版本為準。
- 教資中心預定於8月13日(三)將老師所獲得教學成效評鑑第二項-提升教學品質評量指標點數匯入教學成效評鑑系統,提供教師檢視,如有疑義請於8月18日(一)前填寫複查申請單提出申請,以電子郵件寄予教資中心許先生eddyhsu12077@ntut.edu.tw
- 如7月31日(四)未回傳資料,則第二項指標2-2項視同無執行教育部獎補助人才培育計畫,採計0點,敬請見諒。
【相關聯絡人】
- 「提升教學品質2-1至2-3」指標:教資中心-許先生(分機1131)、廖先生(分機1127)
- 教學成效評鑑:教務處-曾葦妮小姐(分機1128)
- 評鑑系統:計網中心-高慧慈小姐(分機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