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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導體設備微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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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國內半導體製造產業日益蓬勃發展,為減少學用落差,培育學生半導體設備知識與技能。

 

施行細則 課程規劃 修畢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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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規定:

1.修讀科目及學分見上方課程規劃。

2.應至少修畢11學分。應修習至少基礎課程1門、核心課程2門、總整課程1門

3. 具跨領域學習畢業條件之微學程,學生申請認證之核心或總整課程應至少6學分非學生原系之專業課程

 

學程設置負責人:機械系 #2043 曾釋鋒老師 tsf@ntut.edu.tw

 

資訊更新及各學程微學程證書申請諮詢業務承辦窗口

教務處教資中心 林先生 分機 1163; E-mail: yuchen@ntut.edu.tw